各高等学校、独立学院:
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,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”(简称“人文英才计划”)。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 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陕教规范〔2015〕2号)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(第二批)“人文英才计划”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本科高校、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。
(二)截至2015年5月1日,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。特别优秀者,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。
(三)申报条件。按人文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。
二、申报限额
第二批“人文英才计划”拟遴选学者50名左右。
申报限额,“985、211”院校每校10名,其他本科院校每校7名,国家级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每校3名,其他高职院校每校1名。
三、评选程序
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学校择优推荐,排序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推荐候选人须经学校(院)教学委员会或校(院)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议遴选。
公示无异议后,下达通知。
四、申报材料及方式
(一)申报材料。
1.学校申报公文;
2.候选人申报汇总表(附件1);
3.候选人申请书(附件2)。
(二)申报方式。
请各高校于2015年5月11日(星期一)前,将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动员,公开公正择优推荐。
(二)各高校须将候选人情况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7天,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,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。
(三)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,提交有关材料。凡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。
联系人:田博、周淼
电 话:029—88668916、88668917
电子邮箱:tianbo@mail.xjtu.edu.cn
附件:1.
2.
陕西高校“人文英才计划”申请书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5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