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。包括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,教材建设,教学实习基地建设、教风、学风、考风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管理制度建设等。
第二条 专业建设管理
(1)我系依据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,制订本系建设规划。
(2)根据规划,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、论证工作,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,同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、师资、实验、实习基地、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。
(3)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安排,组织实施本系专业建设工作。
(4)根据本系发展及社会需要,组织论证,提出专业调整、整合的初步意见,报学校研究、审批后执行。
第三条 课程建设管理
(1)负责本系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。
(2)负责本系各类优秀课程建设。
(3)负责本系各类优秀课程的培育和建设工作。
第四条 教材建设管理
(1)负责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
(2)严格按照教材选用范围和选用程序确定教材版本。
(3)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向教务处提供准确无误的教材订单。
(4)按时领取教材、向学生发放教材。
(5)验收教材质量。
(7)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教材管理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。
(8)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组织教师编写教材。
第五条 师资队伍建设管理
(1)制订并实施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。
(2)有计划地选送教师“进名校、拜名师”,提高教师业务水平。
(3)根据教学需要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,制定出新进教师计划。
(4)把好新增师资入口关。
(5)建立并组织实施对后进教师的结对帮扶制度,帮助教研室做好新进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”工作。
(6)根据教学任务,合理配备任课教师,深入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,做好教师年度教学考核工作。
第六条 管理制度建设
(1)贯彻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2)建立健全教学基本文件(如: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、学期教学进度计划,课程表、学期教学总结等)。
(3)依据学校有关文件,制订本系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各种管理制度,并汇编成册。